11月起将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生产环节税率为36%
[知识] 时间:2025-07-07 11:15:27 来源:奉辞伐罪网 作者:娱乐 点击:115次
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10月26日,月起财政部、将对节税海关总署、电烟税务总局发布公告,征收明确对电子烟征收消费税有关事项,消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税生批发电子烟的产环单位和个人均缴纳消费税,生产(进口)环节税率为36%,月起批发环节税率为11%。将对节税新规自2022年11月1日起执行。电烟
公告明确,征收将电子烟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消费在烟税目下增设电子烟子目。税生
电子烟是产环指用于产生气溶胶供人抽吸等的电子传输系统,包括烟弹、月起烟具以及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电子烟产品。烟弹是指含有雾化物的电子烟组件。烟具是指将雾化物雾化为可吸入气溶胶的电子装置。
公告明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进口)、批发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均为消费税纳税人。
其中,电子烟生产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生产企业许可证,并取得或经许可使用他人电子烟产品注册商标(以下称持有商标)的企业。电子烟批发环节纳税人,是指取得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并经营电子烟批发业务的企业。电子烟进口环节纳税人,是指进口电子烟的单位和个人。
需要注意的是,通过代加工方式生产电子烟的,由持有商标的企业缴纳消费税。
税率方面,电子烟实行从价定率的办法计算纳税。生产(进口)环节的税率为36%,批发环节的税率为11%。
纳税人生产、批发电子烟的,按照生产、批发电子烟的销售额计算纳税。纳税人进口电子烟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纳税人出口电子烟,适用出口退(免)税政策,并将电子烟增列至边民互市进口商品不予免税清单并照章征税。
公告特别指出,个人携带或者寄递进境电子烟的消费税征收,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责任编辑:综合)
相关内容
- 卡塔尔世界杯所有赞助配额售罄,国际足联创纪录75亿美元收入
- 谢增毅:加力增效促进民生改善
- 人民日报:制造业集聚集群发展水平加速提升
- 持续干旱拉响法国粮食安全警报
- 2022金融街论坛年会嘉宾共话变局下的经济发展与金融合作
- 奔驰储备零部件 应对天然气供应风险
- 张青松任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
- 投资45亿欧元 英特尔意大利芯片封装厂敲定选址
- 央行等八部门发文推进上海、南京、杭州、合肥、嘉兴五地科创金融改革
- 光大期货【锌】:关注近期LME锌去库以及国内保税区去库的持续性
- 国家能源局宋雯:建成充电基础设施约400万台 形成全球最大规模的充电网络
- 汽车智造再升级!一条产线可定制10种车型
- 众鑫股份IPO:财务内控问题较多 持续盈利能力面临多重挑战
- 信托公司股权调整频现 集中“火力”做强主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