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联:子公司长沙铜官窑被判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偿还借款本息
11月21日晚间,新华向北行长行偿息(000620.SZ)公告称,司长沙铜沙分公司近日收到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2)湘01民初254号〕,官窑长沙市中院对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沙新华联铜官窑国际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铜官窑”)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做出判决。被判
根据公告内容,还借判决长沙铜官窑向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偿还借款本金864508304.37元及相关利息、款本罚息,新华向北行长行偿息以及支付律师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株洲新华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原告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对长沙铜官窑的司长沙铜沙分相关抵押物及质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新华联称,官窑截至本公告日,被判公司发生的还借其他尚未披露的未达到披露标准的诉讼事项涉及总金额合计3937.1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款本1.48%。
此前新华联披露的新华向北行长行偿息公告显示,公司子公司长沙铜官窑与北京银行长沙分行于2016年10月签署《人 民币银团贷款借款合同》,司长沙铜沙分贷款人向长沙铜官窑发放贷款,官窑金额为人民币5亿元,贷款期限为5年。另外,在2018年8月又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向长沙铜官窑提供授信,额度为人民币10亿元,期限为10年。由于长沙铜官窑和北京银行长沙分行就借款偿还存在争议,北京银行长沙分行起诉至法院要求长沙铜官窑提前偿还金融借款本金及相关利息等,要求公司、株洲新华联承担相应的责任。
新华联三季报显示,截至9月30日,公司资产总额412.11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74亿元;2022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31.17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79亿元,负债合计约383.66亿元。
截至11月21日收盘,新华联报3.05元/股,跌幅0.33%。
(责任编辑:知识)
- 湖北银行股份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陈大林被开除党籍
- 金龙鱼与元力股份成立循环技术公司,注册资本3亿
- 7月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各就业大省全力“稳就业”
- 国家统计局:中国房地产项目交付问题总体风险可控
- 上市审批提速、布局基因编辑……上海16条生物医药新政都有哪些“干货”?
- 中方回应美议员马基等窜访台湾:不自量力,注定失败
- 降息超预期,A股可以反转么?
- 山西下发通知预防暴雨洪涝灾害引发煤矿事故灾难
- 破千亿元!茅台首次单独披露这一数据!业内人士却道破“营收增速不及往年”
- 融资类信托首次负增长怎么回事?保险资金投资信托靠谱吗?
- 横店势力渗入房地产业
- 三轮问询后,格林美终止分拆子公司格林循环IPO,原因是独立运行时间不够长
- 外盘头条:纽约联储行长透露利率将超3.5% 瑞信再次下调全球股票评级 警告前方将有更多痛苦
- 俄媒:乌克兰拟通过持有武器合法化法案